诉讼指导

巡回法庭设立后,如何对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或者再审判决的刑事案件提出申诉?

巡回法庭设立后,如何对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或者再审判决的刑事案件提出申诉?


当事人对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复查驳回通知或者再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应当向所属巡回法庭提出申诉。


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等五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或者再审的刑事案件,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提出申诉。


【声明】 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help@wenfa.cn
Tags:  
About us

胡小锋律师团队金融法律服务范围:债权债务、不良资产处置、金融犯罪、金融纠纷、投资者维权、企业金融资本、融资租赁......

相关文章

  1.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

  2. 对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可先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

  3.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

Post Comments